长春住房公积金_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创本文目录一览:
- 1、长春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是什么?
- 2、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
- 3、长春公积金最低标准交多少?
- 4、长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如何才可提取公积金
- 5、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 6、长春市铁路住房公积金办理了购房贷款后,原帐户中的公积金还能提取吗...
长春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是什么?
1、长春公积金最低标准是: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各7%。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要严格按照工资总额进行执行,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准。
2、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企业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
3、目前长春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7%。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长春市同志街698号,这里不仅是一个办公场所,更是长春市政府的一个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在于管理和运营全市的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
人民大街9999号。根据查询百度地图信息显示,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工作时间是法定工作日的八点半至下午四点。
该管理中心地址在长春市人民大街。根据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网站查询可知,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2楼,工作时间是法定工作日的八点半至下午四点。
吉林省长春市。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世纪大街1188号,最近的公交车站是今麦郎站,途经的公交车有158路东环、158路西环。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长春市高新区政府与人民广场之间的建设广场。具体地址可查询官方定位或参考地图导航。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和资格 购房提取: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房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房款或偿还贷款本息。
根据百度地图查询得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世纪大街118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长春公积金最低标准交多少?
1、长春公积金最低标准是: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各7%。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要严格按照工资总额进行执行,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准。
2、长春五险最低缴费标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最低为5951元,个人缴费最低为2926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最低为2998元,个人缴费最低为762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最低为292元,个人缴费最低为111元。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最低为66元,个人无需缴费。
3、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企业和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
4、长春:长春市(含外县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下限为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即1880元。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5、最低是工资的5%,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区间内,单位可以自主确定缴纳的比例,缴费时单位和个人相等,即单位缴纳12%,个人也要缴12%。比如月工资为4000元时,单位规定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2%,个人部分加上单位部分就是960元。
长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如何才可提取公积金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等。具体材料根据提取公积金的目的有所不同。中心审核: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符合提取条件的,将给出审核意见并支付公积金余额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不符合条件,将告知具体原因。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同志街698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要提取长春的住房公积金,首先要知道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位置,它位于同志街698号。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长春市同志街698号,这里不仅是一个办公场所,更是长春市政府的一个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在于管理和运营全市的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
操作步骤 第一步:准备材料 在进行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证明(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公积金账户信息 房屋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 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需要前往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1、第一步:准备材料 在进行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证明(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公积金账户信息 房屋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 在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需要前往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证明材料。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单位核实并盖章。 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详细解释如下:在长春市提取公积金,首先,个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长春公积金取出流程如下: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
长春市铁路住房公积金办理了购房贷款后,原帐户中的公积金还能提取吗...
申请了长春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需要向自己的工作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公积金贷款完了之后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出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剩余公积金余额。
如果买房购房时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可在买房之后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材料就是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果买房的时候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在买房之后提取额度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材料就是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法律分析: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即使个人账户内有余额也不能申请提取。如果还完贷款每月公积金账户内还有余额,用户可提高每月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额。如果用户办理贷款之后还剩下有余额的话,公积金里面得预留一年的缴费额就行,以后可以按月还贷按月提取或者以还贷款为由提取。
公积金贷款申请者需要明白,公积金贷款后里面的余额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