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省内转移(养老保险省内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原创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养老保险省内需要转移吗?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手续:
1、领凭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并办理停保手续,确认本人参保信息。参保凭证如不慎遗失,参保人员应与填发凭证的社保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2、写申请。参保人在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后,其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应提交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办手续。现参保地社保机构业务部门收到参保人转移申请,应予当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告知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不办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根据经参保人确认的参保信息记录及基金到账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办妥转出的各项手续。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转移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储存额)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基金流转和业务协调时间)办结转入接续的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省内转移流程说明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可自行到所属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1、领凭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并办理停保手续,确认本人参保信息。参保凭证如不慎遗失,参保人员应与填发凭证的社保机构联系,申请补办。
2、写申请。参保人在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后,其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应提交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3、办手续。现参保地社保机构业务部门收到参保人转移申请,应予当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告知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不办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根据经参保人确认的参保信息记录及基金到账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办妥转出的各项手续。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转移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储存额)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基金流转和业务协调时间)办结转入接续的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老保险省内转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