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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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失业补助金怎么停掉?
在发放失业金的期内要想中止或撤销失业金的领取,就千万别去街道办事处开展备案,应带上有效身份证、失业证明前去社保机构(一部分地区是失业险管理处,地区不一样会各有不同)申请办理撤销失业金的领取办理手续,对于新员工入职的、参军、迁居海外、考上全日制适中以上院校及享受养老保险金的,理应带上有关证实。
福建2022失业保险金线上怎么领?
【1】登录“掌上12333”APP或者闽政通,点击页面左下方“首页”-推荐专题中的“电子社保卡”;
【2】若还未申领电子社保卡,根据提示在线申领;
【3】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
【4】选择所在的参保地区,在失业保险金一栏点击“去申领”,按提示操作即可。
福建省失业保险有哪些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参加失业保险。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条 失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单位、职工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
失业保险费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征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失业保险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失业保险基础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操作简便、管理规范。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业务,其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依法对失业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