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北京生育假6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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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horizon 4个月前 (12-15) 阅读数 575 #财经信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北京生育假遇节假日顺延吗?
  2. 北京市哺乳假有什么相关规定?
  3. 产假延长60天是什么情况?

北京生育假遇节假日顺延吗?

生育假遇上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北京生育假6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顺延。婚假、生育假、陪产假遇上春节可顺延3天,产假不能顺延。

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生育假有30天,北京妇女生育后可享128天的假期。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对其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北京市哺乳假有什么相关规定?

哺乳假国家规定

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相关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产假国家规定

2015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如何利用好哺乳时间  1、如果单位离家比较近的话,可以推迟半个钟头上班、将下班时间提前半个钟头,利用这两个时间段来给宝宝哺乳,每天再加上夜里几次哺乳,宝宝的需求就能基本满足了

2、如果家离公司比较远,个人比较方便的话,可以把这1小时并上午休时间,每天中午回去给宝宝喂奶。

3、如果实在不方便,可以将母乳挤到奶瓶里储存好,让家人代喂。同时,早上可以迟1个钟头去上班或者下午提前1个钟头下班,利用这段时间给宝宝哺乳

产假延长60天是什么情况?

产假延长就是在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98天休假期后,还想申请继续休假的行为,称为产假延长。

第二种产假延长就是满足规定的几项特殊项目,例如难产、晚育等。目前,国家没有具体针对第一种产假延长的相关规定。 但是规定了产妇在休完假期后可以请哺乳假,哺乳假的时间大致为六个月。每个公司或者单位的产假延长情况要依据公司的情况而定。产假延长可以让宝妈们更好的恢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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