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限什么意思)
原创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提示付款期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提示付款期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两个名词,付款期限是指因为商业汇票是到期付款,是指从出票日到到期日这段的期限,纸质商票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电子商票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提示付款期限是指,到期后持票人向付款银行要求付款的期限,到期日起10日,最好到期前10天左右进行委托收款,万一票据有瑕疵,还有时间进行处理,但不能提前太长时间,付款银行不会受理,如果到期后超过10日了,一般情况出具逾期情况说明即可。
希望对你有帮助。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到底是那个时间段?
按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30天,过期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1、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出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2、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邮程,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付款条件中到期日计算日期有哪些?
1.出票日是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时记载在票据“出票日期”处的日期,格式为:yyyy-mm-dd,如2010-10-12。出票日为定日,不存在顺延问题。
2.到期日是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时记载在票据上的“汇票到期日”处的日期,格式为:yyyy-mm-dd,
3.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如到期日为2010-09-29,则提示付款期为2010-09-29至2010-10-09(假定2010-10-09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的营业日,2010-10-01至2010-10-07为法定休假日);如到期日为2010-09-25,则提示付款期限为2010-09-25至2010-10-08(假定2010-10-08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的营业日,2010-10-01至2010-10-07为法定休假日)。
关于票据过了提示付款期?
第一个问题:
1、所代表的时间不同:付款期是确定汇票到期的期间,提示付款期是持票人可以拿钱的期间。
2、意义不同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票据债务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付款期限,指的就是票据上所记载的付款的期限。第二个问题:不可以。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指票据到期前一周,在这一周内把承兑汇票交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再把承兑汇票寄给付款银行,然后付款银行再审核承兑汇票是否合规。
由于这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有个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是指承兑汇票到期后三天内,经付款银行审核,承兑汇票合规,在承兑汇票到期后三日内,付款银行把钱从付款单位的帐户划转到帐户上。扩展资料:
(一)、票据法以票据关系为调整对象票据关系是因为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保证等形成的以金钱利益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票据关系是财产关系,具有司法上财产关系的基本特点,理应受私法调整。
然而,票据关系又具备私法商物权关系、一般债权关系所不能有的特点,难以用物权法、债权法加以规范。
为有效保障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保护票据关系当事人合法利益,,国家制定票据法专门调整票据关系。
(二)、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括性称谓票据法有广、狭二义。
狭义的票据法,也叫“形式票据法”,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按照一定体系编制颁行的名叫票据法的法律。
如我国《票据法》、《德国票据法》等。
广义的票据法,又称“实质票据法”,指一切有关票据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票据法不仅包括名为票据法的票据规范,还包括其对票据的规定,如民法中可以适用于票据的规范(人的行为能力制度、动产物权制度等)、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票据的规定(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票据纠纷的诉讼等规范)、刑法中有关票据的规定(如伪造有价证券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提示付款期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提示付款期限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