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_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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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来计算
1、此规定指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基于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则计算至十八周岁;若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计算为二十年。
2、首先,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其生活费的数额应依据受诉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生活费进行计算,并持续至其满18岁为止。其次,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生活费的计算为二十年,而若其已超过60岁,每增加一年,计算时间则减少一年。值得注意的是,若被扶养人年满75岁,其生活费计算则按照五年标准执行。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在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其生活费用应当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生活费标准计算,计算的时间点是到被扶养人年满18岁为止。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被扶养人,其生活费用的计算期限为二十年。若被扶养人年龄超过60岁,则每满一年应减少一年的计算时间。
5、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需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对于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而对于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计算周期为二十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1、首先,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其生活费的数额应依据受诉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生活费进行计算,并持续至其满18岁为止。其次,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生活费的计算为二十年,而若其已超过60岁,每增加一年,计算时间则减少一年。值得注意的是,若被扶养人年满75岁,其生活费计算则按照五年标准执行。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此规定指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基于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则计算至十八周岁;若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计算为二十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那么生活费需要一直支付到其年满十八周岁。如果被扶养人既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则生活费需要支付二十年。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每增加一岁,生活费支付年限就减少一年;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则统一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如何去计算
在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其生活费用应当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生活费标准计算,计算的时间点是到被扶养人年满18岁为止。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被扶养人,其生活费用的计算期限为二十年。若被扶养人年龄超过60岁,则每满一年应减少一年的计算时间。
首先,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其生活费的数额应依据受诉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生活费进行计算,并持续至其满18岁为止。其次,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生活费的计算为二十年,而若其已超过60岁,每增加一年,计算时间则减少一年。值得注意的是,若被扶养人年满75岁,其生活费计算则按照五年标准执行。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遵循以下标准。对于未成年人,生活费数额将依据受诉法院上一年度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到18岁为止。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周期为二十年。若被扶养人年龄在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的计算。
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需遵循以下步骤及标准:首先,针对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的人均生活费标准计算。计算时间从其年龄开始直到18岁。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生活费的计算基础为20年。若该成年人超过60岁,每多过一年,则生活费计算年限减少一年。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怎么计算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1、首先,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其生活费的数额应依据受诉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生活费进行计算,并持续至其满18岁为止。其次,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生活费的计算为二十年,而若其已超过60岁,每增加一年,计算时间则减少一年。值得注意的是,若被扶养人年满75岁,其生活费计算则按照五年标准执行。
2、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遵循以下标准。对于未成年人,生活费数额将依据受诉法院上一年度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到18岁为止。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周期为二十年。若被扶养人年龄在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的计算。
3、此规定指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基于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则计算至十八周岁;若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计算为二十年。
都是怎么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
1、首先,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其生活费的数额应依据受诉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生活费进行计算,并持续至其满18岁为止。其次,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生活费的计算为二十年,而若其已超过60岁,每增加一年,计算时间则减少一年。值得注意的是,若被扶养人年满75岁,其生活费计算则按照五年标准执行。
2、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受理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城镇以及农村居民每人平均在一年当中的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为赔偿基数,根据被扶养人的人数、年龄,以及应当抚养的年限进行计算。如被扶养的是未成年人,则基数乘以18年为其应获得的生活费。
3、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遵循以下标准。对于未成年人,生活费数额将依据受诉法院上一年度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到18岁为止。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周期为二十年。若被扶养人年龄在60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的计算。
4、首先,针对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的人均生活费标准计算。计算时间从其年龄开始直到18岁。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生活费的计算基础为20年。若该成年人超过60岁,每多过一年,则生活费计算年限减少一年。特别地,当该成年人达到75岁以上时,其生活费计算年限将被限定为5年。
5、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6、此规定指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基于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若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则计算至十八周岁;若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计算为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