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班主任校内身亡(小学班主任校内身亡案例)
原创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学班主任校内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小学班主任校内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钦州大寺中学一高中男生校内坠亡,曾给老师留言“这七天三次想自杀,两次想杀人”;事发周边没有监控。你怎么看?
我总觉得“填鸭式”的教育给现在的孩子好大压力,自小就是不管孩子喜不喜欢,一定要用功读好书,长大才会有出息之类有如紧箍咒的训话,却从不理会孩子内心真正的感受和其承受能力,到出事了才悔不当初。其实有时我也常问自己:是不是一定要读很多书,学很多东西才能做人呢?简单点做个凡夫走卒市井之徒也可以生活得开开心心的呀……
这么年轻的生命瞬间陨落,好可惜!他的父母该多么痛心,自己含辛茹苦,好不容易养大的孩子,还没来得及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就永远离开了,痛心、惋惜。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孩子之前一定遇到了解不开的心结,或者压力过大,或者心理障碍,作为他的老师、同学如果能早一些发现,多一些关爱,多一些陪伴,或许可以避免。
孩子的内心过于脆弱,经不起一点挫折,一点压力,就选择放弃生命。
也或许遇到了以自己之力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网贷),而选择逃避。
总之,作为父母从小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挫折教育;作为朋友多给对方一些理解关爱,或许就会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校园内撞死学生判几年?
你好,根据中国刑法,如果造成学生死亡的是交通肇事,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造成学生死亡的是过失致死,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具体的判决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老师校内撞死6岁学生,安全隐患问责追责后,孩子的命谁来兜底?
谢谢头条平台的邀请。
“老师校内撞死6岁学生”的安全事故引起公愤,善后处理事宜基本上达成一致。但学校安全隐患追责又是一个“举一反三”的警示教育,当然是学校内的师生安全隐患,学校应尽的责无旁贷追责,第一责任人即校长、领导班子的各自追责担当对应的“处罚单”。
其实我觉得学校安全隐患的“问责”是一种常态化的“问责制”,自上而下的安全隐患追责制度明白具体化,“安全责任书”也是逐级签名落实到位,只不过是看谁的隐患排查不流于形式,看谁的平时管理制度不虚张声势,看谁的管理细节以防不测、以防万一等等。
谈到学校安全隐患的“追责”,那就是说“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常言说“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从校内到校外,从教师到家长,从上学到放学,从周末到假期等等“不留死角”的学生安全隐患防范措施“应有尽有”。那么“追责”就是看谁的责任心强,谁的防患于未然流于“形式主义”……
二,“孩子的命谁来兜底”?这句话似乎有矛盾,更有着不能“兜底”的责任重大关系。但就这样的“教师撞死6岁学生”而言,最起码的责任人那肯定是在校园安全管理中“不担责”,不尽责,熟视无睹,目无章法,明知故犯的人。一句话就是撞死学生的人,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而“执法犯法”的人,不“为人师表”的责任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学班主任校内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学班主任校内身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